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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参保单位和个人:
国家医保信息平台系统上线(2021年11月底)前,部分参保人员已在定点医院报销生育住院费用,而产前检查费未报销。为进一步落实“放管服”精神,让群众“一次不用跑”,针对此类问题,参保人无需到窗口提交纸质资料,可通过网址或扫描二维码申报产前检查费。申报网址和二维码:https://f.wps.cn/w/ZTL7z274/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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