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有序做好服务大厅窗口服务的通知
通知公告
根据郑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政策调整精神,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、确保安全的前提下,为更好服务办事群众,自2022年12月1日起经三路服务大厅有序恢复窗口服务,实行预约办理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为避免人员聚集增加风险,倡导缴存单位和职工优先选择网上营业厅、豫事办APP、微信公众号等线上服务渠道办理业务,政策及业务咨询可拨打客服热线(0371-65908401或12329-2)。
二、确须现场办理业务的,请关注“河南省直住房公积金”微信公众号,点击自助服务“预约叫号”,选择“营业网点”、“选择业务”、“预约日期”、“预约时间”,录入身份证号码、手机号码,点击“预约取票”即可完成预约。预约成功后,请备齐所需资料,按预约时段提前10分钟到达。
三、进入服务大厅前请正确佩戴口罩并提前准备预约信息和“两码一证”,以备查验。若健康码为绿码,行程码中无高风险地区旅居史,核酸检测报告在48小时内,测量体温正常后方可进入服务大厅,提供预约登记身份证取号。对于体温异常、健康码非绿码、行程码存在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及未能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的缴存职工建议通过线上渠道办理业务。
四、缴存职工预约时应考虑业务办理时间,若因特殊原因无法按照预约时间到达服务大厅,请取消预约信息。未按预约时间取号办理业务的职工,将纳入预约叫号失信名单,影响一定时间内的正常预约。预约业务类型和实际办理业务类型不符时,可能无法正常办理。提倡缴存职工使用本人微信预约叫号,不允许使用他人微信进行预约,非本人预约可能出现个人信息泄露或纳入预约叫号失信名单等情况。
五、结合疫情防控及服务大厅容载量等要求,除办理业务的缴存职工外,其他无关人员不允许进入服务大厅。业务办理期间需全程自觉正确佩戴口罩,中途不允许出现摘掉口罩等不利于疫情防控的行为,切实维护自身及他人生命安全,保持社交距离,做到即办即走,不在服务大厅逗留。
六、我们会密切关注疫情防控形势并实时调整每日业务预约量,最大限度满足缴存职工办理相关业务。
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!
2022年11月30日
上一篇: 事关居家防疫!有效预防病毒通过气溶胶传播 下一篇: 2023年度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开始确认啦!